2013年4月17日 星期三

禁忌年代-「匪諜就在你身邊!」




1950年6月13日公布《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》,明列連坐處分,並對知匪不報
處以徒刑。沒收匪諜的財產,30%做為告密獎金,35%做為承辦人員的獎金,
導致許多人以誣告別人「匪諜」來謀財害命、升官發財。各公家機關、各級學校
還將「保防」列為教材,編寫歌曲。當時處處可見「保密防諜.人人有責」、
「小心隔牆有耳」的精神標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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